对第一次申请延期逗留签证的朋友,有几个地方要弄清楚,如果你的第一次逗留签证要过期了,只能提前一个月在香港申请。逗留签证的申请要分两次办理,第一次是直接到香港移民局申请延期逗留香港标签(合法在香港居住工作)。这个申请的审理时间是在两到叁个星期完成。申请需要提供的资料有:有效的旅行证件;香港身份证;已填妥的申请表格ID91;及若以受雇或受训身份申请延长逗留期限:列明申请人现时职位及薪酬的受雇证明信。若以学生身份申请延长逗留期限:申请人继续就读的学校证明书。若以受养人身份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保证人的旅行证件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表格ID481A;表格ID481B (只适用于受养配偶)。
第二次是把已经申请好的香港逗留标签拿到香港的中国旅行社办理点办理内地出入港的延期逗留签注(合法多次出入香港)。此申请审理的时间大约是15个工作日。申请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提交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名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申请表》1份。申请人内地居民身份证和香港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各1份。申请人须交验持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须复印贴有相片的个人资料页、内地签发的最新一次的签注页和香港入境处批准新和旧的逗留签注页)。办妥申请手续后通行证会发还给申请人,但领取签注时必须带回。劳务人员须通过劳务公司在港机构申请办理,申请时还须提交内地商务部或香港中联办有关部门出具的公函原件及劳务公司证明原件。办妥申请手续后通行证会发还给申请人,但领取签注时必须带回。
在港期间改变了身份(如由家属转為工作,由学生转為工作等)的申请人须先返内地(例如深圳)一趟,以便激活入境处的签注后申请内地签注。
如属遗失补领的,除须交验内地居民身份证和香港身份证原件外,还须提供警署报案证明正本、香港入境处证明其在港就业、就学、培训、随行家属或属劳务人员的“确认函”原件和“延期逗留”标签正本,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