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行为,天水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流程和手续,本文将一一为大家展示。
房屋类: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包括商品房、 二手房、单位房改存量房、单位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
非房屋类:
天水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天水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天水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1、职工根据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
3、支取公积金。
部分提取:
1、购、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支取金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房价总额;购二手房、商品房全款付清的,提取金额不超过房价;全款未付完的,提取金额加首付款不得超过房价。
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因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特困家庭子女上学的、大病就医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提取额度。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办理相关手续),
5.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